三 亚 市 教 育 研 究 培 训 院 文 件
三教研训【2017】58号
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
关于举办2017年三亚市中小学责任督学专题培训的通知
各区教科局、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科室:
为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,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,更好的服务于我市教育发展需要,我院邀请长宁区教育督导室专家为市、区两级中小学责任督学举办专题培训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10月20日上午8:30,各区与会人员请于19日晚上8:00前报到。
二、培训地点
三亚子悦康年酒店4楼康年殿(地址:迎宾路165号)
三、培训主讲人
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王云芝、副主任袁晓敏。
四、培训对象和人数
各区教科局分管督导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骨干、市区两级责任督学共约120人。(详见下表)
序号
|
所在区
|
学校名称
|
人数
|
备注
|
1
|
-
|
市级责任督学
|
22
|
|
2
|
-
|
市督导室全体人员
|
8
|
|
3
|
吉阳区
|
区教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、区级责任督学
|
28
|
|
4
|
天涯区
|
区教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、区级责任督学
|
28
|
|
5
|
海棠区
|
区教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、区级责任督学
|
17
|
|
6
|
崖州区
|
区教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、区级责任督学
|
17
|
|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请市人民政府督导室通知市级中小学责任督学;请各区教科局通知区级中小学责任督学,并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人员参加培训,并在10月16日上午12时前将汇总的回执表通过育软报督导室沈瑜。
(二)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,与会参训人员的食宿费,会议场地费、资料费、会务管理费(含工作人员补助),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从三亚·长宁基础教育合作交流项目经费中列支。
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
2017年10月11日